管制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内容,而一般对于那种情节比较轻微,并且罪犯又有悔改之心的情况下才会作出管制或者拘役。虽然大家也听说过管制和拘役,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究竟什么是管制什么是拘役呢?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对象: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什么是拘役?
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法》中,拘役是我国主刑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从《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来看,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
三、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拘役期限为多少?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相比之下,管制的处罚强度是要更轻与拘役的,而在对罪犯判处管制的时候一般是不需要被羁押的,但此时需要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当然,就适用缓刑来看,被判管制因为不符合对象条件,因此也是不能同时宣告缓刑。但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讲,如果同时满足了条件,则很大可能会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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