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劳动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为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为六个月。这一规定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员工和劳动合同,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限的确定通常取决于员工的职位和公司的需求,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一个考察期,双方都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公司可能会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公司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过程。
试用期期限规定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不得约定试用期。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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