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的第一步应该怎么做?
打官司的第一步是进行立案前的准备工作。这包括固定证据和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法律关系证据和辅助证据等。
具体来说:
固定证据: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等。
法律关系证据:如合同书、协议书、欠条、借条、结婚证、离婚证、结算单、送货单和其他电子证据。
辅助证据:如转款凭证、货物清单、房屋所有权证书、各种证书等。
书写起诉状:
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清单。起诉状需要按照被告人数+1的原则准备副本。
选择管辖法院:
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权,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通过这些准备工作,可以为后续的立案和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
立案前的准备工作详细步骤
固定证据:
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将证据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分门别类地整理,并制作证据名录。
准备起诉状:
详细填写起诉状中的各项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清单。
按照被告人数+1的原则准备副本。
选择管辖法院:
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在多个地方居住或工作,需要选择最合适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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