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首页 > 法律百科 > 法律法规 > 法律知识

法院判缓刑必须司法调查吗

发布日期:2024-12-16 阅读:38

法院判缓刑必须司法调查吗

 

判缓刑不一定需要司法调查。

 

法院认为有可能判处缓刑,可以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经过司法调查就不可以执行缓刑,具体来说,若是满足缓刑的条件,就有被执行缓刑的可能。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范围: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决方案

平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咨询服务

律师经验:刑事律师拥有刑事诉讼26年的丰富经验

全国客服热线:18916469285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经验丰富等。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法院判缓刑必须司法调查吗
备注:文章内容来源网络资料整理,如果文字和图片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投诉邮箱:zhangyufa2021@163.com
遵纪守法 打造口碑律所
诚信经营 塑造品牌形象
为民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
勤学苦研 学法护法普法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