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凭人际关系请律师。
律师可以由熟人、朋友介绍,但作为当事人,您应该更重要律师的学识、能力、经验、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所以您一定要自己对此进行考察、判断,不能因为人情的原因将就,结果往往不仅浪费了律师的时间,还因为纠纷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损失惨重。
2.律师收费越低越好。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机制,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和不同的律师报出的律师收费标准不同。买东西都讲求“一分钱一分货”,在某种程度上讲,您降低付费标准,律师也可以用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的方法来应对。
3.律师承诺得越多越好。
律师和当事人都希望约束对方,因此会要求对方作出某些承诺,有些律师为了能够拿到案件,说得天花乱坠,承诺满天飞,但是到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双方都可以承诺,但承诺的范围应当限制在:
①对当事人来说,可以承诺对律师履行职务的外部条件的保障,如配合度、收费等;
②在律师方面,主要承诺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
4.已经发生了纠纷诉讼才找律师。
纠纷到了要诉讼打官司的时候,说明事件基本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阶段,您肯定也已经为此花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甚至金钱。事实上,律师不仅仅只是打官司而已,在纠纷、问题发生之前做好防范更是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特别是在企业经营、投资、融资、改制、提供见证、认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