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事后追认,那么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即使夫妻之间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债务最终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也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人民法院都将认定为个人债务。
此外,夫妻共同债务还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一、夫妻共同债务应怎么认定
1、夫妻共同债务应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债务的用途等方面来认定,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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