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首页 > 法律百科 > 刑法罪名 > 破坏金融管理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发布日期:2024-02-02 阅读:77

什么是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是特殊主体,仅限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信誉。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承兑、付款、保证”是票据业务的三种方式。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

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承兑人或者担当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从而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认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量刑标准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煊律网 · 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决方案

煊律网 · 一个可以在线免费法律咨询的平台

煊律网 · 一个律师24小时在线的法律平台

煊律网 · 全国客服热线:400-9918829

煊律网 · 刑事诉讼经验丰富,民事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备注:文章内容来源网络资料整理,如果文字和图片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投诉邮箱:zhangyufa2021@163.com
遵纪守法 打造口碑律所
诚信经营 塑造品牌形象
为民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
勤学苦研 学法护法普法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