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聘请律师的主要程序如下:
(2)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出具法律发票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提交文件,需要出具委托书。正式聘请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这些程序主要是: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聘请律师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注明律师事务所指定的承办律师的姓名,并与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签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代理聘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委托前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付律师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一般来说,根据《律师收费试行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承办业务的复杂程度、所需时间长短和诉讼标的数量,在规定的范围内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当然,律师事务所可以减少、免费或尽可能少地为确实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个别律师未经许可不得接受聘用和收取费用。如果你想聘请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统一手续。但是,如果委托人按姓名指定律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请求。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可以满足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