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12类道路交通违法情形将不予扣分、罚款
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
对未造成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的
12类道路交通违法情形将不予扣分、罚款
对影响通行、影响安全的
从严整治
以下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1. 因紧急避让等情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情节轻微的(此项不含越过禁止标线超车、加塞变道等情形);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3.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4.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且无法出示电子保险凭证的,但经核查确认,车辆保险状态正常的;
6.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7.驾驶运输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以下首次违法行为不处罚
1.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2. 2025年1月26日以来初次来高安的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的;
3.不按规定停车(仅限非严管路段且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4.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5.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高安公安交警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时
将继续加大对
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
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超载
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违法停车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莫心存侥幸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经验:刑事律师拥有刑事诉讼26年的丰富经验
全国客服热线:18916469285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经验丰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