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车故障频发能退吗?
近几年,新能源车以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等优势逐渐成为市场宠儿,但安全性与稳定性问题却频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市民小黄的用车经历,让这份担忧再次浮出水面。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小黄满怀期待地从跑跑汽车公司(化名)提回一辆价值17万元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崭新的车身,舒适的驾驶体验,让她对这辆车充满了信心。然而,不到半年时间,这辆车就让她的生活很不“舒适”。
车子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启动自动紧急制动,这样的情况发生了两次,小黄被突如其来的急停吓出一身冷汗。她立刻联系了跑跑汽车公司的售后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检修。可两个月后,车子再次发生故障,小黄不得不再次将车送修,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厂家失联,无法维修”。无奈之下,她选择将跑跑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跑跑汽车公司承担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并退掉这台车,拿回购车款。
面对小黄的起诉,跑跑汽车公司一再否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称制动液中的空气可能因人为操作不当而混入,故障并非车辆本身缺陷所致。他们还申请对车辆的紧急制动系统进行鉴定,但因未按时缴纳鉴定费用,相关程序被迫终止。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在购买不到半年内发生三次严重故障,尤其在厂家失联的情况下,导致小黄购买车辆后安全使用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跑跑汽车公司作为经营者,应当对车辆质量问题承担举证责任,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故障原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小黄的诉讼请求,判令跑跑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案件审结后,承办该案的法官指出,按照民事纠纷中普遍适用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在维权时通常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对于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商品而言,消费者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劣势地位,在购买时很难发现一些隐蔽的瑕疵。因此,为了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举证责任,促使生产者和销售者更加重视商品质量,对于自购买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发现质量瑕疵引起的纠纷,法律规定了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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