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下侵权商标的应当停止销售,对于造成了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在商标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助司法机关对相关产品的来源以及渠道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的明确规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由此可见,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同时规定了,如果侵权人不知情,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也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购买渠道以协助查办伪劣产品来源等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怎么样算侵犯商标
商标侵权的认定是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商标被侵权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的,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将会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知情侵犯商标权的处理方式为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商标,当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在收到相关行政部门的通知之后才需要停止继续售卖相关商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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