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2024最新法律法规颁布
首页 > 法律百科 > 法律法规 > 新法颁布

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开展跨境经营

发布日期:2025-04-01 阅读:143

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开展跨境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

《税收居民证明》是纳税人在境外使用的证明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中国居民的“税收护照”。公告明确,依托电子税务局网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实现企业、个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在办理时限上,规定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办理时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4月1日起实施,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便利口岸通关。这一《办法》科学整合监管要求,合理列明进出境书面申报具体项目;设置征税、截留、检疫处理、暂时存放、退回、放弃以及拍卖、变卖、销毁等10类处置方式;将进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领域检疫处理有关规定概括为5类情形等。

《办法》明确,进出境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合理自用的要求;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按照货物办理海关手续。进境人员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应当在人员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的,应当自本人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海关手续。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916469285

业务范围: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刑事无罪和轻罪辩护(主任律师带队,30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一对一服务。)

其他业务:民事纠纷类 离婚纠纷、借贷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开展跨境经营
备注:文章内容来源网络资料整理,如果文字和图片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投诉邮箱:zhangyufa2021@163.com
遵纪守法 打造口碑律所
诚信经营 塑造品牌形象
为民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
勤学苦研 学法护法普法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