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全文最新2024
《行政监察法》最新监察程序包括立项、制定方案、提出报告、作出决定或建议。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机关进行初步审查、调查、审理,并作出决定或建议。对于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应予以撤销。监察机关发现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移送处理权单位或司法机关。纪检委是党内机构,监察委是国家机构,纪检委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委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公民可向监察部门控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法律分析
一、行政监察法全文最新监察程序是怎样的?
1、监察程序
《行政监察法》
第三十条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3、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监察机关在办理监察事项中,发现所调查的事项不属于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接受移送的单位或者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监察机关。
二、监察委和纪检委的区别
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
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
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公务员等政府部门的职员可能会被监察机关监察,公民若是发现某公务员实施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也可以向监察部门控告、或者是检举。经核实被控告、检举者确实实施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部门需要责令停止实施违法行为。
结语
行政监察法对于监察程序的规定十分明确。监察机关在检查过程中,按照立项、制定方案、提出报告和作出决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对于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机关则按照初步审查、调查收集证据、审理和作出决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重要案件需要备案,并对不需要追究责任的案件进行撤销。同时,监察机关发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移送给有处理权的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给司法机关。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在于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分别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所有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公民对于发现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可以向监察部门控告或检举,监察部门会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监察程序第三十八条需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公布):第五章监察官的管理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察专业或者开设监察课程,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监察官后备人才,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