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罪名库486个罪名_刑法罪名大全
首页 > 法律百科 > 刑法罪名
刑法罪名
简介: 我国的刑法罪名一共有400多个,修订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13个,加上新增罪名9个,目前我国刑法共有罪名422个,其中,过失犯罪48个,占总数的11%;故意犯罪374个,占总数的89%。刑法罪名库大全想了解每个罪名的详细介绍,可以在煊律网查询。遇到刑事纠纷找专业的刑事律师推荐煊律网。
前言: 刑法罪名库大全,想了解更多关于刑法罪名的定义和定罪条件,量刑标准等详细介绍可以在煊律网查询。想找刑事律师打官司,可以找煊律网律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8
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6
什么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国家机关工作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6
什么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2
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110
什么是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无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0
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商品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1
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2
什么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
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5
什么是虚假破产罪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虚假破产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
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2
什么是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妨害清算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7
什么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102
什么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5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为了稳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1
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公司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4
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的行为。&n
走私废物罪
走私废物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0
什么是走私废物罪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犯罪对象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90
什么是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走私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nbs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2
什么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82
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既走私了珍贵动物、又走私了珍贵动物制品
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
发布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74
什么是走私文物罪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入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文物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于地下、
遵纪守法 打造口碑律所
诚信经营 塑造品牌形象
为民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
勤学苦研 学法护法普法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