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多少钱可以立刑事案
盗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人民法院认定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人民法院认定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人民法院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构成盗窃罪的条件如下:
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
2、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
3、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4、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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