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再卖出,要交 20%个税吗?
继承父母的房产再卖出到底要不要交 20%的个税呢?网上的说法五花八门,作为一个房产律师,今天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首先,继承房屋是指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所获得的房屋所有权。在办理继承过户时,所有的继承人均享有房屋继承权;继承过户时,只需缴纳继承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印花税、工本费等,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个税及增值税。
但是,如果继承房屋再次卖出,就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了。具体税费需要依据继承人家庭及房屋情况来看:
- 契税:第 1 套税率为 90 平米(含)以下 1%,90 平米以上 1.5%;二套税率为 3%;
- 增值税:房产证下发满 2 年,免征;不满两年,税率为 5.6%;
- 个税:满五年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税率为差额的 20%(差额,是指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始价即继承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继承房屋再卖出时,办理流程与正常买卖交易过户流程基本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多位产权继承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所有人都同意并签字。
如果你想用买卖的方式给子女,请特别注意两点:
一、如果子女已婚,过户后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
二、从买卖过户给子女之日起,重新计算是否满五年,如果不满两年或五年就着急卖出,需要付出更高的税费。如果是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所得,就以父母当初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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