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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间借贷?

发布日期:2024-01-18 阅读:594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在哪些情形视为合同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在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等情形,视为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民法典对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是2022年12月审议通过的,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要点如下:

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这个界定体现出了民间借贷行为特有的本质和主体范围。从称谓的形式上明晰了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区别,也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鉴于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性,司法解释在这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

2、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民法典和本司法解释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这也是本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3、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4、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当根据民法典和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民间借贷欠钱不还请律师需要请律师吗?

 

首先讲没必要请律师的情况:

1、欠款金额小于或等于2万,没必要请律师。

2、已经起诉过了,但是执行不到财产。

3、没有做好付费的心理准备,不建议请律师。

 

民间借贷请律师的情况:

1、与上面相应的,如果欠款金额高于2万左右是可以请律师的。

2、异地起诉,不方便去法院的,可以远程委托起诉地的律师代理。虽然都说可以在原告地起诉,但是很多法院依然不受理,这时候就有必要请律师了,特别是人还在国外的。

3、想节约时间成本的可以请。毕竟大家都没打过官司,一些资料该怎么准备是毫无头绪的,如果请了律师的话可以交给律师处理。

4、没有老赖身份证信息可以委托律师调取(有其手机号码的情况下)。不过你也要考虑清楚有没有必要,因为律师调取身份证信息也可能收取2~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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