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如何处理
社保纠纷的处理如下:(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在社保纠纷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三)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社保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社保纠纷有哪些
一、社保争议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当事人具有多样性。一般情形下,会涉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会涉及社保经办机构;既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特殊的情形下,又有医疗服务机构。
第二,发生的时段较长。社保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之后,以及社保事务管理关系之中。
第三,社保争议的内容与当事人的法定社保权利和义务相关。
“五险一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的实施是劳动者切身利益实现的保证。
“五险一金”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工伤鉴定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等主体,就社保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保险待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职业病诊断等事项发生的纠纷。既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管理相对人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也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其中,前者属于行政争议范畴,后者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对于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按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社保纠纷
“五险一金”劳动争议是指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社保方面的纠纷,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是否参加社保统筹,参保统筹的缴费基数、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待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此之外还应该包括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上的争议。这类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按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关。“五险一金”的争议,即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的争议,是最常发的纠纷。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享受“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实践中,有关“五险一金”争议具体包括如下问题:应当参加社保而未参加社保的情况,包括晚缴和漏缴两种。缴费基数少申报的情况,有三种情形:计算的问题;部分工资项目漏报;享受保险待遇的争议。
三、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社保纠纷
社保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保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经办机构未依法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审核社保缴费基数、记录社保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以及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保待遇标准有异议;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保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保待遇有异议;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保待遇;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法律具有强制性,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条款公民必须按规定办事,否则将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涉及某些事情时最好清楚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社保跟每个人都有关联,相关的社保法律法规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社保纠纷有哪些?
(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根据《社保法》的有关规定,社保又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劳动法》第9章规定劳动者的社保和福利制度。目前劳动保险最主要的有五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龄界限或者因丧失劳动能力后依法获得生活保障的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事故伤残、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时,由政府向劳动者本人或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医疗保险是指向社会范围内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提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费用,并保证其在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向法定范围内的妇女部分或全部提供怀孕、生产、哺育期间的医护费用,保证产假和哺育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使其不至于因生育而基本生活需求没有保障的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丧失经济来源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险。社保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其目标是预防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社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3条、第5条、第62条、第100条,《社保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