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存 根)
××检××不立审〔20××〕×号
案 由
被 害 人
被控告人
不立案侦查机关
批 准 人
承 办 人
填 发 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 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副 本)
××检××不立审〔20××〕×号
:
关于你(单位)指控 涉嫌 一案,向本院提出 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 已向本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 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
特此通知
20××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 附卷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检××不立审〔20××〕×号
:
关于你(单位)指控 涉嫌 一案,向本院提出 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 已向本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 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
特此通知
20××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 送达被通知人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后,认为其不立案理由成立时,通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通知人。